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技[2014]4 号)和《河北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评价办法》(冀教工委[2020]20 号)文件要求,落实《党委(党组)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加强对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,把党管互联网落到实处,结合学院实际,制订此工作规则。
下一条:关于印发《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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